猎文网 > 历史小说 > 野兽探花 > 第一章 小丁探花

临近中秋时节,南国的气候依然热灼。

    一大清早,便是日头艳艳,秋蝉嘶鸣一阵狂似一阵,搅得人心头好不烦闷。

    华阳县外,通往后山草场的荫荫小道上,两名身着皂衣的捕快,正循着一排粗浅欢快的脚印疾步赶路。

    “苏捕头,属下不明白,这县学踏秋,乃是每年定例,应该没有什么不妥,我们这是要去做甚?”问话的捕快是一位三十几岁的粗豪汉子,人高马大,满脸络腮胡子。

    反观苏捕头,则是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俊俏得如同画中人物,闻言也不抬头,宝石般的明眸在地上一扫,“踏秋自是没什么不妥,但也要看带队的是何人。”

    声音清脆,吐字温濡,竟是说不出的好听。

    “苏捕头说的是那位探花郎?嘿。”粗豪捕快哑然失笑,继而,像是想起了什么,笑容一敛,正色道,“说句不该说的,苏捕头您也太瞧得起这位丁探花了,此人自幼勤读诗书不假,十六岁中得举子,当时轰动整个华阳,可惜却是读书读傻了,州里的师爷不做,府衙的美差也不干,一门心思闭门读书,若不是我娘舅……知县大人出面,现在还躲在宅子里啃书呢,饿死估计都没人知道。你说这种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书呆子,教孩童们读读书识识字尚可,怎么可能会翻上阁楼糟蹋残杀马家小姐?”

    “这人之前是不是书呆子我不知晓,但据本捕观察,现在绝对不是。”

    苏捕头认真说着,拧起好看的眉毛,若有所思,突然有些好奇,“不就是个普通举子吗,听说排名还相当靠后,怎么你们都叫他探花郎?”

    “嘿。”粗豪捕快闻言忍不住笑出声来,“这倒是跟功名座次无关,其父望子成龙,给他取的表字就叫探花,丁保,丁探花。”

    “原来如此。”

    苏捕头摇了摇瑧,不禁莞尔。

    这难得一笑,竟如百花绽放,娇颜不可方物,加之一身英挺合体的深紫皂衣,肩窄腰细,愈显得亭亭出尘。一时间,竟连周遭的蝉鸣燥意似乎都消淡了些。

    粗豪捕快心头不自一旌,继而背上冷汗涔涔,赶紧撇过头去。

    不仅是因为他娘舅罗知县千叮嘱万交代这位女扮男装的苏捕头家世非凡,务必要当亲祖宗亲姑奶奶般敬待,还因为人家确实有真本事,手下功夫了得不说,办起案子来也真是慧眼如炬出神入化,满县衙役就没一个不服的。

    据传还是前天下第一名捕“捕神”漏爷的关门弟子,可了不得!

    “苏捕头,这马家小姐,不会……真是丁保做的吧?”

    “尚无任何证据,但目前看来,他是最有行凶因由之人,所以我们丝毫不能放松监视。”苏捕头说着,脚下分毫未停,一马当先,继续朝着凌乱细碎的脚印追蹑过去。

    “行凶因由?啊,是了,大人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月前是有好心人想撮合丁探花和那位马家小姐,结果马家小姐和她那泼辣老娘当街把这位探花郎给辱骂了一番,气得探花郎脸都白了。后来那泼辣老娘犹不解气,直接冲到县学大闹,当着一众学生的面骂他癞蛤蟆想吃凤凰肉,生生把这位探花郎给气晕过去了,说起来,也就没几天的事……”

    粗豪捕快正恍然说着,突然现苏捕头神情有异,再见到她噤声的手势,心里咯噔一下,立马住口不语。

    苏捕头侧耳倾听片刻,突然转身起步,猫起细腰一个拧身,借惯力,鹿皮靴对着树干连踏三步,接着,修长手臂一捞一荡,整个人便稳稳落在了一丈来高的树干上,潇洒漂亮,英姿飒爽。

    粗豪捕快正自心驰神摇之际,苏捕头已经稳稳落下,纤眉微挑,神色极为凝重,“事情有变,前方出现小股流民马匪,所有县学蒙童都被围在其间,你回县里请援。”

    “流民马匪?”粗豪捕快闻言面色惨变,要知道,这批县学蒙童里可无一不是华阳县乡绅名流子弟,不说别的,农县尉的幼子便在其中,若是出了岔子,哪还了得?

    “可是……苏捕头,我……你……”

    “少废话。”苏捕头神色一冷,自有一股威凛逼来,右手猛地一弹刀匣,锵的一声,腰刀出匣三寸,寒光闪闪,冷气森森,照得腰肢愈纤韧有力,“快去快回。本捕留下如果都没用,多一个你,还不是多一具尸体。”

    这话貌似伤人,却是至理,粗豪汉子也拎的清轻重,知道十个自己也挡不住人家苏捕头的一刀,与其留下帮不上忙,倒还不如赶紧回去叫人,简单打了个揖,风急火燎地往回赶了。

    ——

    此时,数里之外的一片草甸上,十几匹高头大马尾相接,围成一圈,在马上骑士兴奋的吆喝声中奋蹄疾驰。马蹄声动,卷起干燥的尘土、草屑飞扬而起,簌簌纷落如雨。

    奔雷般密集的蹄声,吓得中间一众孩童尖叫哭泣,如风雨中的鹌鹑般挤作一团。

    精致的食匣、蒲团倾翻了一地,纸墨狼藉,凌乱不堪。

    一众孩童身前,丁保张开双臂想要护住学生,却被狠狠推搡在地,两把明晃晃沉甸甸的钢刀架在了脖子上。

    也是直到这个时候,当冷冰冰寒沉沉的杀人钢刀就搁在自己脖子上,汗毛被切断了一排,刀锋的薄刃寒沉之感透过后颈的皮肤从天灵盖一直冷到脚底板,丁保才终于确定,自己这次是真的穿越了。这不是梦,这是真的不能再真的事实。

    实际上,他来这里已经有差不多一个星期了。

    前世,他是一家国际排名前十的巨型生物科技公司大中华区的销售王牌,几天前突然接到一个神秘任务,从公司位于越南的一个从未听说也从未公开过的科研实验室内,带一项最新科研成果到香港与买家面谈。

    结果路上遭遇袭击,随行的三名安保人员当场死亡,他自己跟着车子一起从高架桥上跌下,再醒来时,就已经来到了这里。

    虽然这几天里,丁保大部分时间都在呆,难以置信也难以适应,但耳濡目染间,也算粗浅了解了这个世界。

    这是一个从未在前世历史中出现过的陌生世界,人文、习俗、语言、制度等与前世元明时期有些类似,但社会构架和展进程却是完全不同。这个世界既没有忽必烈,也没有朱元璋,有的只是一个姓白的绝世狂人所建立的白马王朝。

    在这里,他是一个全县闻名的书呆子,大笑柄,冒牌“探花郎”,不通人情世故,不与任何人来往,父母早已去世,家中除了一个拙朴的老仆禄伯外,再无他人。

    奉知县罗大人之召,成为县学教谕,但性格窝囊教学古板很不受学生爱戴,课堂上起哄聒噪那是常有的事,特别是前些时间被马家恶婆娘那么一闹当场气昏,声望更是一下跌落谷底。

    若不是之后醒过来的恰好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丁保,自有读书十几年修炼出来的丰富师生斗争经验,估计这几天这些家世不错的小泼猴们早就反了天了,也不会有今天老老实实地跟着他一起出来踏秋。

    “无耻匪类,你们做什么,敢如此对待先生!先生可是县学的……举子大老爷!”

    丁保虽然经常被人背地里取笑,但那也仅限于华阳有身份地位之人,对于一般底层人士来说,他可依旧是如假包换金榜题名的举人大老爷,所以看到他被粗暴地推倒在地,脖子上还架了两柄钢刀,一位随行照拂自家小少爷的学生家仆,脸脖子通红,奋起怒叱道。

    “呦呵,瞧不出来,忠肝义胆。佩服。”

    奔驰的马队中传来一声朗笑,接着一匹马奋蹄窜出,犹如一道闪电从丁保旁边掠过。

    马匹身上的腥臭体味刚传入鼻端,丁保还未来得及皱眉躲闪,耳畔寒光乍起而落,脸上哗啦一热,腥热的血液兜头飚来,紧接着,便是那位家仆的脑袋从脖子上咕噜噜掉了下来。

    “你们!冷血凶残!草菅人命!”

    丁保怒火中烧,不顾钢刀架住脖子,挣扎着怒吼,却被左右两人各伸一脚,狠狠踹翻在地。

    “这俩词儿不错,我代表弟兄们,信你真是举人大老爷了。”马背上那尖眉汉子冷笑一声,将染血的钢刀胡乱在衣袍上一擦,指了指草甸中间此时完全吓懵连哭都不敢哭出声的十几位孩童和几名仆从,扬起下巴,对着愤怒的丁保怪笑道:“举人大老爷明鉴,弟兄们路过此地,奔波辛苦,可也不是随意杀生之人,尤其是孩童和读书人,所求也不过只是一顿饱饭。大老爷放心,我已遣兄弟前去县城讲数,五千两白银一到手,立马放人。”

    一听要价五千两,丁保心中便是咯噔一下,这个数目华阳县一时半会儿绝对拿不出来,可是眼下生死存亡,这些马匪显然是喜怒无常杀人不眨眼之辈,十几个学生弟子和自己的身家性命,这可如何是好?

    情急之下,丁保不自禁地便将左手紧紧握在了右手手腕间那个形似镯子的藏青器物之上。

    这个镯子形的藏青器物,就是他本来要送到香港售卖的那件最新科研成果,也是导致他被人袭击身亡的直接诱因。

    它有一个很有趣很霸气的名字,叫做“人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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