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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程家

        而被许钊想起的程翡,正在被裴芃问起要不要回京城。

        给裴蔚准备的年礼,以及要送去的丹药,都已经准备好了,这其实已经是最后一批要派出去的人手了,以城阳县到京城的距离,再不去,恐怕都要赶不上过年前送到了。

        总算完成了一项心病的裴芃,这时候才突然想到,程翡的父母亲人还在京城呢,虽然她现在也不清楚程翡对家人有多少感情,但想到程翡曾经希望她把程家人都带到城阳县,估计还是有一些感情的吧。

        正好这段时间要派车队回京,让程翡回去过个年也不错,程翡还能劝着家里人收拾行囊,到时候随着她一起来城阳县,对裴芃来说,这也算是她对母族的照顾了,不然等京城真的出了什么动荡,那就真的来不及了。

        程翡有些犹豫,说实话,她还是待在裴芃这里更舒服些,身份已经暴露得差不多了,她不需要假装成之前的程翡。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程翡的一些不同于当下观念的想法和行为,裴芃也很少去管束,最多是提醒她一句,要注意场合。

        因此,除了科技水平和生活条件还远达不到现代,程翡在公主府的生活状态,已经很接近现代了,尤其是假期的时候——可以晚睡,可以早起,可以加夜宵,也可以不吃早饭,可以随时随地出门逛街,还可以宅在院子里好几天不见外人……

        但,如果让她回到程家,那就通通得不到了,程家不是什么规矩多多的大户人家,但作为上面有父母叔伯,下面有弟弟妹妹的中间阶层,程翡也是需要每天问候长辈,还得给弟弟妹妹做好榜样,定时定点吃饭,稍微晚一点,可能就得让厨房单独做了——在程家,这是要挨骂的,毕竟费柴火和水嘛。

        即使搬到了城里,家里也有了些积蓄和家底,程家人整体的风格还是比较朴实的,带有种庄户人家的对资源的节省态度。

        这并不是说不对,但,不太符合程翡的生活方式。

        不过,即使有这么多的犹豫,程翡还是同意跟着回去了。她既然占了原程翡的身体,即使不是她自愿的,但也需要对程翡的家人承担一定责任。

        她不会为了程家长辈的想法而随意改变自己生活的状态和对未来生活的态度,但劝他们到一个更安全的地方生活,保障他们的性命,程翡自觉还是可以做到的。

        “程娘子,您要走了么?什么时候能回来啊。”

        听到消息的徐英急匆匆回来。

        冬天天冷,地都冻得硬邦邦的,这时候无论是给陈淞他们在山中建道观还是建寺庙,都不合适,所以,他们还一直留在公主府。

        徐英作为被程翡托付给陈淞的小徒弟,依然是跟着陈淞在公主府里待着。

        也不知陈淞指挥着徐英做了些什么,她这段时间下来,明显长得壮实了一些,程翡摸着她的手,都觉得这丫头的手指上的茧子更厚了一些。

        但程翡也没有表露出心疼,学技术学知识嘛,总得付出些代价。

        “明日就出发,回来的时候,可能也要出了正月了。我想把家里人带过来,所以肯定会慢一些。我不在的时候,你还是跟着陈公子干活,若是他过年时不用你了,你就回我的院子住,还是侧边的小屋,我一直给你留着呢。如果你弟弟那里也有空,你想把带来,姐弟俩一起过个年,也可以。”

        徐英没想到程翡替她考虑了这么多,还考虑到了过年的问题,忍不住重重点头。

        “好,你也不必客气,我走了,这个院子的份例会减一些,但还有人在,你们姐弟俩如果住过来,也只是再多占两个人的例而已,过年时多要点肉菜,不要怕不够。”

        徐英倒是没考虑那么多,吃饭吃饱就很幸福了,她觉得这绝对是她有记忆以来最快活的一个年了。

        对二柱也是。喔不对,二柱如今也不叫二柱了,徐英上次去看他,二柱已经和一个小管事的家眷相处得很合拍了,对方原本是皇庄里的奴籍,祖祖辈辈都是给皇室干活的,后来分给裴芃,就被裴芃连同其他人手一起打包带来了城阳县。

        这夫妻俩有个和二柱差不多大的孩子,因为当时裴芃要带的多数是身强体壮的成年奴仆,所以他们把儿子留给了京城的长辈。

        有这么个前提,再加上二柱能说会道,又有眼力见儿,这二人自然对二柱比较喜欢。二柱听说姐姐改了个大名,他也想取一个,又不知取什么,就和管事说:

        “大伯,我想取一个,一眼就能看出来和我姐姐是一家人的名字。”

        这名管事干脆就给二柱取了徐雄的名字。

        姐弟俩合起来,就是“英雄”了,一眼就能看出来姐弟二人的关系,寓意也很好。

        谁能想到呢,这样两个原本最安稳的一生也就是在土里刨食、重复他们父母生活的孩子,在被父母卖掉后,反而能吃得饱饭、读得了书、还被取了这般了不起的名字。

        也不知该说这是徐家姐弟俩的幸运,还是时代的悲哀了。

        程翡听徐英讲了她弟弟是如何讨好管事,如何让人家给他取名,也觉得挺有趣的。

        这个二柱啊,程翡其实真的没怎么关注,只觉得这孩子读书的天分不如姐姐,但这么一看呢,他好像的确很有一套。

        不过,具体如何,还是看他发展了,程翡并没有管一个就要管一家的念头。

        和公主府里的一众人告别过后,程翡就踏上了回京城的旅途。

        说心里不忐忑是假的,真要说起来,程翡和程家人相处的时间的确很短,也不知道这次相见,他们会不会觉得她陌生呢?

        抱着这样的念头,程翡一行人快马加鞭地赶回来京城。

        此时已经是腊月中旬了,京城过年的氛围已经很足了。

        在进城门的时候,程翡就感觉到了。

        因为这次带了丹药,虽然裴芃他们知道这丹药虽然珍贵但并不神奇,可其他人并不知情了。所以,为防有人暗中下手,他们回京的时候,并没有打着城阳公主的旗号,也就只能乖乖在城门口和其他百姓一起排队等待查验了。

        这么一等待,程翡难免要无聊地往外张望。

        映入眼帘的,先是一个毛茸茸的直立猿人,程翡真是被吓了一大跳,心说怎么回事,这是穿到原始社会了?

        不过她再定睛一看,好么,哪里是直立猿人啊,分明是一个很高大的猎户,浑身上下覆盖着动物皮毛,还是很粗糙地缝制在一起,大概是为防风,还层层叠叠的,把整个人都裹得厚了一圈。

        他的头发乱蓬蓬的,弯弯曲曲,长度也不短,被胡乱地编了起来,固定在一侧,有点像是阿勒他们部族的发型,但也不完全是。

        因为阿勒他们部族的发型,其实已经是有一定文明塑造后的痕迹了,带有民族色彩。

        而这个壮汉呢,更多还是在山中长久独居无人教导下,为了方便而自己摸索出来的固定头发的方法。

        再往他身下一看,还真是没猜错。

        他的身下,堆了满满一地的野物,常见的兔、鸡、鸟,都被用揉搓得足够柔软又有韧劲的树枝捆绑在一起,还有大些的野物,比如鹿、狍子、獾,则是一两只地放在一起。

        更令人惊叹的,是竟然还有一只老虎。

        那是一只虎皮很完好的老虎,程翡打眼一看,竟然看不出来伤口在哪里。

        程翡强忍着害怕去端详老虎的一张俊脸,如果忽略那有点狰狞的表情,这颗老虎的头,竟然也没什么凹一块的状态。

        旁边的人当然也好奇得很,有的人还贪婪地垂涎着这只死的很漂亮的老虎,但,摄于这位壮汉的武力值,没人做什么坏事。

        程翡总听人说,老虎全身上下都是宝,就是前世拿不小心抓只野鸟都可能碰到国家级保护动物的时期,老虎的珍贵程度,足够全国人民都知道它不能被捕猎了,可依然有人偷猎。为什么?不就是还有市场么。

        现代程翡不做这违法乱纪的事儿,现在么,打虎并不算违法乱纪,甚至很多村落会定期组织男丁上山围猎野猪老虎之类的动物,防止它们下山伤人。

        所以,程翡很没有心理负担地冲着那男人问:

        “这位大哥?你这头老虎怎么卖?”

        对方被叫得回过了头,嗯,是张脏兮兮又布满胡须的帅脸,之所以说他帅,是因为除了被微卷胡须包裹着的下半张脸外,他露出来的眼睛和鼻子都形状不错。

        如果这是本言情小说,这样的相会,大概能谱写成“男主治愈女主在钢铁丛林中受到的伤害,女主帮助脱离社会太久的丛林孤儿男主适应社会生活”的相互陪伴、相互成长的故事。

        可惜,程翡心中并没有什么浪漫想法,帅哥,她见多了,还是老虎更难得一点。

        “不能卖。有人要了。”

        程翡觉得可惜,她想买下来这只老虎,虎骨泡酒送邬先生;虎皮鞣制好送许姝,分割一下,可以用来做护膝,还能分出一部分作为披风的毛领,骑马的时候护住脸,剩下一部分用在马鞍上;虎头那么完好,送给裴芃就很不错,多威风啊。

        不过,对方有卖家了,程翡也不强求,目送对方被城门的士兵检查过后就丁零当啷地走进城。

        晚上约了三个中介看房子,到最后一个把手里的房子给我看完后,我还挺意犹未尽,人家已经说要下班了,我还挺奇怪,今天为什么下班这么早,对方说“中元节啊”,真的,我都完全没注意这个日子,哪怕相关用品的摊位已经摆在了大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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