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文网 > 都市小说 > 重生之幸运人生 > 第179章

这类女孩大抵如此,毕竟是含着金汤匙出生,从小富养,爹妈疼着,捧在手心都怕化了。

        秦歌和刘敏坐在沙发上,不曾说一句话,只是拿出手机,刷一刷微博,看看最近网上有什么比较火的话题。

        刘敏偏头看了眼秦歌,只觉得秦歌看着十分眼熟,下意识问道:“我们是不是见过?”

        秦歌扭头与她对视,呵呵笑了一声,心想这姑娘是主动搭讪自己吗?

        “我确信,我们没有见过。”李逍遥微笑说道。

        “哦。”刘敏点了点头,但她还是觉得李逍遥眼熟,而且是越看越眼熟。

        “你叫什么名字?”刘敏显然没有听见刚刚轻父介绍。

        “秦歌。”

        “秦歌?”刘敏觉得这个名字都是那么的熟悉,但一时之间却又想不起来,她努力回想,忽然,她想起来了,她记起在哪里见过秦歌了。

        “你是唱《同桌的你》的秦歌?”刘敏语气有些兴奋。

        “嗯。”秦歌心中苦笑,果然啊,被人认出来还是得靠自己的作品。

        尼玛,要是自己没有这么一层身份,这个刘敏今天一天估计都不会和自己说话。

        不过明星这一重身份,有好也有坏。

        遇见刘敏这种喜欢的呢,那就有的聊了,要是遇见不喜欢的,估计能被喷死。

        “我特喜欢你的歌,真好听。”刘敏这一瞬间化为秦歌的粉丝,一脸小娇羞的说道。

        “谢谢。”秦歌放下手机,总不能人家姑娘和你聊天,你还抱着个手机玩吧,那多不尊重人家。

        “没事没事,哎,对了,你能给我签个名吗?”刘敏一脸期待道。

        秦歌一脸的尴尬,找自己要签名?这还真是秦歌碰见的第一个,关键是,这女孩还是老爸朋友的女儿。

        “这个就不用了吧,我写字很丑的。”秦歌婉拒。

        刘敏有些失望,道:“那好吧。”

        刘敏拉着秦歌聊个不停,那边两方父母看见了,也都微笑着互相对视。

        他们一开始还担心两个孩子聊不到一块儿去,可现在他们发现,自己的想法就是多余的。

        两人聊得好的很,叽里呱啦说个不停,不过大部分时间都是刘敏再说话。

        开餐了,两人被喊上了桌子,就挨在一块,大人们推杯换盏,似乎是在聊生意上的事情。

        秦歌和刘敏则低声聊天,聊得开心时,两人不时发出笑声。

        一顿饭吃完已经是夜里十点钟,这一顿饭吃了接近四个小时。

        秦歌巴不得早点离开,刘敏自从确认他的身份后,这一个晚上,嘴巴就没有停下来过。

        临走时,刘敏还和他呼唤了微信和QQ,并且说要经常见面。这可把秦歌愁得不行。

        秦歌一家子离开了,刘敏妈妈道:“你们话题挺多的啊?”

        刘敏道:“妈,你知道他是谁吗?”

        刘妈一愣,问:“谁?那个秦家的小子?”

        刘敏连连点头,道:“嗯嗯,就是他。”

        “他能是谁?”刘妈看了一眼刘父,询问道。

        刘父摇摇头,表示自己也不清楚。

        刘敏激动道:“他是秦歌,唱那个《同桌的你》的歌手。”

        “《同桌的你》?”二老一齐发呆,问:“什么东西?”

        “哎呀,就是一首歌,最近很火的一首民谣。哦,对了,前段时间很火的那个《父亲》,爸你不是经常听的吗?”

        “嗯,《父亲》我知道,可这和他有什么关系?”

        刘敏道:“那首歌是他编曲,歌词也是他写的。”

        这下刘父真的惊讶了,他实在是想象不出来,一个十六岁的少年,竟然能够写出这么有深度的歌曲。

        “你确定?”刘父皱眉问道。

        “当然啊,网络上人都知道,就你们不知道。”刘敏一脸得意。

        ……

        回到家里,老爸似笑非笑的问:“儿子,刘家女儿长得不错哦。”

        秦歌随口道:“嗯,是挺漂亮的。”

        老爸把外套丢沙发上,问:“有没有兴趣啊?”

        秦歌眼神诡异的看着他,道:“爸,你是我爸吗?我怎么觉得你像是要带我逛窑子?”

        老爸抬手就是一巴掌,拍在秦歌脑袋上,骂道:“去,臭小子怎么说话了,什么叫逛窑子?我这不是关心你的人生大事吗?”

        秦歌捂着脑袋,翻了个白眼,道:“拜托,我才十六岁好不好,现在谈这个,是不是早了点?”

        边上收拾东西的老妈道:“别在这瞎说站去弄。”不管如何,秦歌既然说要写,他除了支持别无他法,只能选择相信秦歌,当然,他心里是有担心的,他只期望,秦歌这本新书,即使不是大火,但只要保持正常水平就够了。

        书名:《明朝那些事儿》

        简介:明朝的那些事儿,尽在书中。

        书名和简介很简单,简单到让人几乎没有点进去看的**,但同时,这本书的口气也很大,大到让一些喜欢历史的人嗤之以鼻的程度。

        当网站将书名和简介放在网上开始宣传的时候,立刻就有人找到了攻击点。

        “明朝的那些事儿,尽在书中?这话真够大的,这口气真够狂的啊。不说他一个写网络小说的吧,就说说那些研究历史的人,也不敢说能对某一段历史了解的多么透彻。历史终究是历史,能留下来呈现在我们眼前的,那叫历史。你看不见,或者消失的,那也是历史。你凭什么说这么大的话?这是一个时代,不是一个故事。”

        反正喷的人很多,多到让人害怕。

        但秦歌无所谓,他是真无所谓。

        那个世界,当年明月写出这本总销售量在建国之后能排进前十五名的畅销书时,一样受到各种质疑和不屑。

        因为他成名太早,成名太盛,太过年轻,所以很多人不喜欢,甚至讨厌。

        秦歌也是如此,管你怎么说,关我毛事?

        我凭什么理会你?凭什么在意你?

        秦歌没有闲着,他将小说前面一万字写了出来,到了凌晨的时候,准时发布。

        《明朝那些事儿》总共九十八万字,秦歌想的简单,每天一万字,三个月写完。

        当然,这也只是初步的够想。

        如果可以的话,最好是能拖上几个月,连载时间越久,这书的影响力就越大。

        第一卷:洪武大帝。

        前言:

        下面的这篇文章我构思了六个月左右,主要讲述的是从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关于明的一些事情,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和对人物的心理分析,以及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的一些评价。我写文章有个习惯,由于早年读了太多学究书,所以很痛恨那些故作高深的文章,其实历史本身很精彩,所有的历史都可以写得很好看,我希望自己也能做到。望大家能给予评价。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写的算什么,不是小说,不是史书,就姑且叫《明札记》吧,从我们的第一位主人公写起,要写三百多年,希望我能写完。

        接着,秦歌又把《明朝那些事儿》的引子也写了上去,然后就是正文。

        第一章朱元璋篇

        我们从一份档案开始。

        姓名:朱元璋,别名(外号):朱重八、朱国瑞

        性别:男

        民族:汉

        血型:?

        学历:无文凭,秀才举人进士统统的不是,后曾自学过

        职业:皇帝

        家庭出身:(至少三代)贫农

        生卒:1328-1398

        ……

        ……

        ……

        接着又是一堆的人物介绍,多是基础属性。

        这篇小说的记载形势很特别,类似小说,却又有传统文学的严谨,总之,读起来不似一般小说的浮夸,却也有传统文学的稳重。

        而随着这第一章发布之后,这本书,立刻就在微博引爆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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